發布時間:2024-04-16 16:07:1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行政檢查的方式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檢查井;砂漿;回填土
自2008年開始,在“三年大變樣”政策的指引下,城市面貌得以大幅改觀,城市交通狀況也隨之得到較大改善,一條條新修的馬路連接著生活在城市各個角落的人們,讓大家的出行變得輕松愜意,同時道路兩邊的綠化也逐漸成為城市一道亮麗的風景線。但隨著城市經濟飛速發展,城市車流量近幾年成倍增長,使很多道路不堪重負,許多問題也隨之暴露,其中道路檢查井周邊局部或者整體沉陷更是最為突出,它不僅影響到道路的使用功能以及使用年限,更給道路的順暢通行帶來了隱患。筆者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經驗淺談了城市道路檢查井沉陷問題的形成以及預防。
一、提高整個檢查井的抗壓能力
城市道路檢查井主要承受的是外部壓力,因此從本身講提高整個檢查井的強度和抗壓能力乃是解決問題的源頭。
(一)控制好檢查井墊層的施工
排水檢查井的墊層是整個檢查井施工的第一個環節,往往也是最容易受到忽視的一個環節,參照我們現行一般通用的排水檢查井圖集可知檢查井混凝土墊層往往是C10或者C15,由于標號不高,某些施工單位對于墊層施工很是敷衍,甚至出現過現場簡單用人工攪拌混凝土的現象,這無疑降低了整個混凝土墊層的強度,同時也降低了墊層防水的效果,所以建議采用有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公司生產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墊層施工完畢后,及時澆水養生,并用薄膜覆蓋,同時一定要保證墊層的厚度,為整個檢查井的施工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二)控制好砌筑檢查井各種原材料的質量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質量的相關原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場使用。然而由于各種條件制約以及長期施工形成的習慣,施工單位往往忽視此項工作,尤其是對磚的抗壓強度檢測,因此作為一名合格的工程管理人員應該從細節出發,嚴格要求施工人員按照有資質的實驗室所出具的砂漿配合比用正規的砂漿攪拌機進行攪拌,拌合用的砂子要嚴格控制含泥量,嚴禁用未處理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拌制砂漿,從而保證砂漿的和易性以及強度。
(三)嚴格控制檢查井的砌筑以及砂漿抹面
原材料控制好,剩下的就是砌筑工作,為了保證整個井的強度要做到以下幾項:
1、首先我們要認識到磚砌體的強度不僅取決于磚的強度,而且受砂漿性質的影響很大。磚的吸水率,一般為15%-20%左右,在砌筑時將吸收砂漿中的大量水分,致使水泥不能正常凝結硬化,導致磚砌體的強度下降。因此,在砌筑前,必須預先將磚進行適當的澆水濕潤。
2、我們現場施工時,在進行污水管道閉水實驗時常常受困于檢查井井身的滲漏問題,其中一個重要部位就是井和管道接口的部位,所以我希望施工單位一定要用技術好、經驗豐富的工人,尤其是在對管道和井接口處發磚券地砌筑更是體現一個工人技術高低的標準,也是保證整個檢查井不漏水的一個重要環節,砌筑此部位前最好先將與檢查井連接的管外表面濕潤且均勻刷一層水泥原漿。砌筑井身時爭取做到“三一砌筑法”即,一塊磚,一鏟灰,一揉壓。
3、檢查井灰縫要飽滿,檢查井內外壁建議都要用水泥砂漿抹面,抹面時及時壓光收漿并養護,提高整個檢查井的防滲能力,嚴禁在回填土完后進行內抹面或內勾縫的工作。
4、井蓋質量和安裝質量差,井內爬梯安裝隨意性太大,也會影響到檢查井的使用質量,造成局部或者整體的沉陷,所以檢查井的井蓋與井蓋板要配套;蓋板配筋的型號和數量一定要符合圖集的設計,混凝土標號也必須完全達到設計要求,安裝時座漿要飽滿;輕重型號和面底不錯用,爬梯安裝要控制好上、下第一步的位置,偏差不要太大,平面位置準確。
二、檢查井周圍的處理
由于現在超載過于嚴重,單靠檢查井本身很難長時間承受外部壓力,所以對檢查井周圍的處理則是避免檢查井沉陷的另一個重要環節。
第一,提高檢查井回填土的質量。井周圍50厘米內,深度從井底開始采用最好是用10%的灰土進行分步夯實回填。灰土一定要拌合均勻,每一步虛鋪厚度控制在15厘米以內,在最佳含水量時進行夯實碾壓,同時每一步都要及時進行密實度的檢測。
第二,檢查井頂面周圍澆筑30厘米寬,厚度為路面結構層厚度的混凝土,最好以井為中心布置一個鋼筋網架,這樣可以使檢查井和周圍形成一個密實的整體,也提高了井壁所承受的抗壓能力。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搞活,房地產中介市場日趨活躍,為推動全省房地產業的發展特別是激活住房二級市場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房地產中介市場的發展中也存在許多問題,不同程度地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秩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機構設置不規范。部分機構和個人不具備從業應有的資金、固定場所等必備條件,既沒有領取營業執照,也沒有申領資質證書,個別的只租間房子就開張,沒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二是執業人員良莠不齊。許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未經專門培訓、考試,沒有取得必需的執業資格,缺乏必要的專業知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較低。三是經營行為不合法。存在出借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崗位資格證書及簽訂合同不嚴密、違反規定亂收費、串通一方損害另一方當事人合法權益、進行虛假廣告宣傳欺騙消費者等問題。為切實規范房地產市場中介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省建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對全省房地產中介市場集中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檢查的對象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機構和個人。
二、清理檢查的內容
1.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是否按規定取得省建設廳頒發的資格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是否超范圍經營和無證照經營。
2.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是否取得省建設廳頒發的房地產中介人員上崗證書、評估員資格證書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
3.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從業記錄和業務臺帳(報表)。
4.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是否合法,有無違反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行為。
5.有無消費者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投訴,投訴是否屬實。
三、清理檢查的注意事項及有關問題的處理
1.對未按規定取得省建設廳頒發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機構,禁止其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
2.對未取得《房地產中介人員崗位合格證書》、《經紀人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要督促其參加培訓考試,限期取得上崗資格證書,否則,不得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
3.對從業記錄和業務臺帳(報表)不健全的機構,要督促其建立和完善,每半年分別向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并上交經營情況統計表,對持證者連續兩年(含兩年)未進行從業記錄的,由頒發證、照的機關按有關規定查處。
4.對具備合法資格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如違反市場規律惡意競爭、不按規定標準取費、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等,要視情節輕重,由頒發證、照的機關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做出吊銷營業執照、資格證書、沒收非法所得等處理。
5.實施檢查的人員要向被檢查單位和個人出示本通知及有效執法證件,文明公正執法,依法行政,堅決杜絕以權謀私等瀆職行為。
一、監督檢查的范圍
縣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貫徹落實《新干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精簡縣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情況,各地各部門承接省、市下放、委托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情況,以及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落實情況。
二、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
重點監督檢查各級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正確履行職責、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兌現縮減審批項目承諾、兌現改進審批方式承諾、兌現縮短審批時限承諾,以及行政審批職能歸并、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制度等情況。
具體監督檢查內容為:
(一)保留項目執行情況
1、信息公開方面:保留項目是否及時向社會公開;是否重新進行流程再造;有關審批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是否對外公開;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是否依法公開等。
2、實施程序方面:是否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制度;是否履行“一次性告知”;有關印章和書面憑證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實施審批項目是否增設違反上位法的其他條件;實施行政審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依法舉行聽證;行政許可變更與延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辦理期限是否符合《決定》要求;實施行政許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特別規定;是否依法告知救濟渠道和方式;行政審批案卷是否立卷歸檔等。
3、許可費用方面:法定收費項目和標準是否依法公開;實施行政許可是否依法收取費用;收取的費用是否全部上繳國庫;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是否收取費用等。
4、監督檢查方面:是否建立相關監督檢查制度,是否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能;許可核實工作人員是否持有效行政執法證件;撤銷、注銷行政許可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對被許可人違法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是否依法予以處理;監督檢查案卷是否立卷歸檔等。
(二)精簡項目執行情況
1、取消、暫停實施項目執行情況。取消、暫停實施項目是否停止執行,是否存在明放暗收、改頭換面的現象。
2、合同項目執行情況。合并實施的項目是否合并執行,是否存在明合實分的現象。
3、轉變管理方式項目執行情況。轉變管理方式的項目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建立相應操作規程和運行監督機制。
(三)省、市級下放管理層級、委托實施項目執行情況
是否及時承接下放管理層級、委托實施項目;是否重新進行流程再造;有關審批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是否對外公示;有關印章、書面憑證和格式文本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是否建立相關監督檢查制度;是否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能;行政審批案卷是否立卷歸檔等。
(四)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落實情況
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窗口的單位是否按照縣政府和縣編辦文件要求,歸并整合行政審批職能,組建行政審批服務股;是否成建制集中到縣行政服務中心辦公;行政審批事項及其相應的服務事項是否落實在窗口集中辦理(要求受理和出件兩個環節必須在中心),辦理事項時的收費是否在窗口統一繳費,是否有亂收費和搭車收費現象;窗口工作人員是否按要求配備到位,且保持穩定在一年以上;窗口授權是否到位;“一個窗口對外”(即窗口受理、內部運作、限時辦結、窗口出件)、“一次性告知”的辦事運行機制是否建立。
三、監督檢查的步驟
監督檢查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方式進行。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6月1日至6月13日)
各地各部門對本地本部門貫徹執行《決定》和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落實有關情況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自查自糾總結材料請于6月13日前分別報縣監察局和縣效能辦。總結材料內容要詳實,材料要充分,有關數據要清晰準確,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自查自糾的基本情況;《決定》公布的保留、精簡的基本情況;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落實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意見建議等。
(二)重點檢查階段(6月14日至6月25日)
由縣監察局、縣政府法制辦、縣效能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組織人員對各地各部門開展重點檢查。重點檢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閱有關材料、調閱審批案卷,查看辦事大廳、詢問被許可人的方式進行,并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暗訪檢查。
(三)整改鞏固階段(6月26日至7月15日)
重點檢查結束后,縣監察局、縣政府法制辦、縣效能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要及時將督查結果報縣政府和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對工作任務完成好的地方和部門將予以通報表彰,對存在問題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有關單位認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督查結果將作為全縣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幾點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充分認識開展這次監督檢查活動對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創業服務年活動部署和要求、創建最優發展環境的現實意義。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實,確保監督檢查活動取得實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改進工作作風的要求,堅持為民、務實、清廉,以顯著改進工作作風、強化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為要求,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為重點,健全行政執法權力運行監督體系,推進行政執法方式創新,切實解決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交通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公正執法、文明執法、陽光執法。
二、規范重點
本次專項行動在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基礎上,重點解決以下6個方面的問題:
1、執法主體和人員不合法、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等執法不規范問題;
2、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等執法不公正問題;
3、執法不公開、不透明問題;
4、執法人員工作方法簡單、態度粗暴等執法不文明問題;
5、亂收費、亂罰款等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的問題;
6、、瀆職侵權等違紀違法的問題。
三、主要任務
1、梳理行政執法依據,堅持依法執法。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要求,進一步梳理行政執法依據,完善行政職權目錄和行政執法流程圖,嚴格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資格審查制度。
2、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維護公正執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總結推廣自由裁量權電子化應用機制,實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同樣情形同等處理。
3、公開行政執法事項,推行陽光執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規公示和告知執法主體職權、裁量標準、執法結果等內容。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構建權責明晰、程序嚴密、運行公開、制約有效的行政執法陽光運行機制。
4、優化行政執法方式,促進文明執法。積極推行行政指導和全程說理式執法,綜合運用走訪約見、警示告誡、行政建議等方式開展工作,明確行政指導適用范圍、嚴格實施程序、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和考核評價機制。
5、嚴禁亂收亂罰,解決執法利益化。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不得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機關業務經費、執法人員福利待遇掛鉤。落實對基層行政執法財政保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實現規范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機關的投訴監督電話、地址和網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舉報制度。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行政執法中的違紀違法案件。
四、階段安排
本次專項行動從2013年6月起,到年底結束,共分四個階段:
1、啟動實施階段(6月底7月初)。
建立專項行動工作網絡,研究制定并下發工作方案。
各執法單位結合實際,分別制定本單位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及具體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排查突出問題,重點排查本部門涉及復議、行政訴訟、以及其他群眾關注的行政執法案件,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自查自糾、健全完善制度;要積極創新規范行政執法的方式方法,大力培育規范執法的先進典型,建立并展示本單位的亮點特色。
2、監督檢查階段(7—8月份)。
局紀委、法規科組織開展對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集中檢查,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注重聽取行政執法相對人和社會各界代表意見,全面檢查系統內各執法單位的行政執法工作具體情況。舉行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等活動,深化規范執法專項行動。
3、總結提升階段(9月份)。
局紀委、法規科對各執法單位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各執法單位匯報規范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制度建設情況、亮點特色工作培育情況以及本單位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典型案例,同時匯報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情況以及責任追究情況。
4、迎檢鞏固階段(10—12月份)。
局紀委、法規科牽頭總結系統內規范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接受省、市、縣綜合檢查考核。
各執法單位針對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專項行動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健全完善長效管理制度和機制,鞏固專項行動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系統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工作網絡。各單位要明確專項行動的分管領導及責任科室,責任科室科長為聯絡人。
2、科學組織實施。堅持正面引導,注重規范行為,著眼長效管理。堅持監察、法制組織協調和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相結合、規范執法與改進作風相結合、自查自糾與監督指導相結合、查處典型案件與推廣典型經驗相結合、解決突出問題與抓好基礎性工作相結合等,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主要做法
一是精心安排,認真部署
為了保證這次檢查活動的有序開展,我們制定了詳細的《關于對〈行政訴訟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自查的意見》,成立了由XXX同志任組長的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自查工作部署會,統一的自查內容、目標要求、方法步驟等。
二是堅持“三個結合”,確保實效
第一是上下結合,檢查組采取了上下聯動方式,既對本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情況進行自查,同對又對XX個縣市國土局進行了檢查。第二是執法檢查與個案監督相結合,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問題的案件和群眾反映較為集中的案件,檢查組通過認真了解案情,調閱案卷,詢問當事人的方式予以重點監督,并就此問題現場聽取匯報,提出建議,要求限期整改;第三是檢查與宣傳相結合,檢查組每到一處,都要組織被查單位和部門及參會人員認真學習《行政訴訟法》,把檢查與促進學習《行政訴訟法》有機結合起來。
三是既廣泛聽取意見,又突出檢點
檢查過程中,走訪相關行政案件當事人×××人次;走訪人民群眾×××人次;組織檢查組成員現場旁聽了法院對一起不服縣政府土地使用證變更決定的行政訴訟案件庭審活動,做到了全面了解和重點掌握相結合。
二、基本評價
《行政訴訟法》自1990年10月1日施行以來,我廳在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法院的公正審判。具體表現在:
1、積極開展了《行政訴訟法》宣傳教育活動
我們將《行政訴訟法》列入“四五”普法的重點內容,各職能部門通過設立專欄、專題知識講座、印發法律宣傳資料、組織法律咨詢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律宣傳。在加強普法教育的同時,注重突出重點,開展《行政訴訟法》的教育培訓。首先,抓好領導干部的學習,以領導學法用法為重點切實抓好干部的法律知識培訓,多次邀請有關專家為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人舉辦《行政訴訟法》專題講座。其次,抓好行政執法人員的學習,以行政執法證件的申領工作為契機,對新領證、換證的執法人員進行以《行政訴訟法》及相關行政法規的培訓,提高了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第三,抓好基層干部的學習。我們堅持采取以會代訓等方式對基層國土干部進行《行政訴訟法》的專業培訓,注重提高他們的自身素質,不斷提高執法能力能力。
2、依法行政能力不斷增強
一是認真開展了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工作,清理了一批與憲法、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規范性文件,切實從源頭上做到依法行政。二是積極推行了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聘請了法律顧問,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化、程序化,依法行政意識、訴訟意識逐漸增強,執法水平有了明顯提高。
3、較好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合法權益
共協同司法機關受理和審結涉及土地的行政訴訟案件×××件,行政機關勝訴×××件,勝訴率為××6;敗訴×××件,敗訴率為××%。司法機關通過公正審判,依法糾正和制止了涉及土地管理的行政權力的不當行使,消除或減少了因違法行政給國家行政管理帶來的負面影響,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同時,維護土地管理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支持依法行政。XX年來法院判決涉及土地管理維持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有×××件,受理非訴訟行政執行案件×××件,通過審查,裁定準予執行×××件,不予執行×××件。對裁定準予執行的案件,重視執行力度,依法維護和支持了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了法律的實施,維護了國家利益。
三、存在的問題
1、對《行政訴訟法》的宣傳不夠
行政訴訟法雖然頒布實施有19年了,仍有相當一部分群眾不知道有這部法律,人民群眾的行政訴訟意識還較差,很多群眾存在著“民告官,告不翻”的思想,對行政機關亂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不是通過行政訴訟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而是通過走渠道來尋求權利的救濟。
2、嚴格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的認識還不到位
一是有的法官或多或少地存在“關照”行政機關的思想,審理行政案件小心謹慎、顧慮較多,不敢大膽地開展行政審判工作。二是仍有部分行政機關領導干部不重視行政訴訟,對案件勝敗看得比較重,對如何應訴和案件暴露出的問題看得比較輕。
3、行政案件審判的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一是盡管行政訴訟案件不適用調解,然而,案外協調依然存在,形成“變相調解”,以原告撤訴的方式結案。二是司法建議數量過少。有的案件應當提出司法建議,因為種種原因而沒有提,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司法監督職能的充分發揮。三是有的案件沒有嚴格遵守有關審理期限的法律規定,為了滿足行政機關的要求,延長審理期限。個別案件沒有按照法律規定提前足夠的時間、用傳票的形式通知原告開庭,原告對此有意見。四是對非訴訟行政執行案件審查把關還不夠規范。如個別計劃生育征收社會撫養費執行案件,在審查工作環節上不夠嚴謹。
4、依靠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不強
即使是在認為或者真實受到行政侵權的情況下,普遍存在“不知告”、“不信告”、“不愿告”,甚至“不敢告”的心態。他們受傳統的“民不與官斗”思想影響,擔心官官相護,怕打不贏官司,甚至害怕打擊報復。從卷宗中也確實發現這樣一個普遍現象:關于那些領土地證、房產證等一次性的官司較多。
5、行政行為和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和規范
一是以罰代法的現象比較嚴重。行政執法的目的在于有效地遏制行政違法行為,使行為人不再重犯,使其他人不致效仿。可是少數執法部門或部分執法人員,執法目的并不明確,加上客觀上政府對有的執法隊伍只給編制,不給經費,導致他們要靠收費和罰款來發工資和福利,少數單位甚至還用激勵機制來調動罰款的積極性,將執法和處罰劃了等號,甚至在一些執法人員的模糊意識中,認為執法就是罰款。二是行政處罰的隨意性較大。在檢查中發現,行政處罰掌握的尺度、幅度不夠統一,“人情罰”、“關系罰”、“隨意罰”的現象仍然存在,甚至,導致該處罰的不處罰,該重罰的不重罰,不該重罰的反而重罰。三是行政主體越權、不作為、亂作為現象時有發生。從檢查情況看,行政執法單位不作為的現象普遍存在,其中以違章建筑和違法占地兩種類型案件查處居多。四是個別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低劣,執法水平不高。有的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素質低,特權思想嚴重,以管人者自居。走訪中,當事人周××反映,他到某區政府國土局反映情況,有個執法人員伸出手掌上下翻了一翻對他說,我們劃撥土地就象翻手掌一樣容易。有的執法不規范,不按程序甚至違反程序作出行政行為。五是對違法行為追究不力。目前,雖然制定了違法責任追究制度,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造成損失的,要依照有關規定承擔責任。但從檢查情況來看,責任追究制度很難落到實處,甚至對少數主觀存在不當目的以及有貪贓枉法、打擊報復等違法行為的錯案,有的也是不了了之。
四、進一步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的意見和建議
1、要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訴訟法》的宣傳
要加強對《行政訴訟法》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國土部門工作人員和廣大人民群眾對行政訴訟法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自覺性,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讓廣大人民群眾消除思想顧慮,了解、支持行政執法和行政審判工作。
2、要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行政訴訟法》的意識
要進一步深入學習《行政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牢固樹立嚴格執法的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和自身的威信,維護行政執法機關的權威。要堅持參加應訴或者旁聽本單位行政案件的開庭審理,把它作為學習法律、了解民情的渠道;要正確對待敗訴,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制度;對于司法建議,應當按照要求給予答復;把行政訴訟作為提高執法水平、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有效途徑之一。
3、要進一步嚴格、規范地審理行政案件
一方面,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改進工作方式,落實責任追究,全面、嚴格落實行政訴訟的各項規則、制度和程序。二要充分行使好司法建議權,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采取司法建議方式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提高行政案件的審理質量和審判效率。
一、完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制度的必要性
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是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完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制度,有利于科學、合理地定位邊防檢查機關的職責,有利于規范邊防檢查行政執法行為,有利于保障和監督邊檢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
(一)完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制度是邊防檢查機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行政許可設定是一種創設行政權的立法活動,設定權規范與否,設定制度是否科學合理,將影響到行政許可的依法實施。有的機關從部門或者地方利益出發,濫施行政許可,違背依法行政的本質要求。如何充分發揮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調控功能和維護安全的功能,如何保持邊檢機關行政執法活動所需要的靈活性,必須首先完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制度,從源頭上保障依法行政目標的實現。
(二)完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制度是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必要前提行政許可設定作為重要的行政管理方式之一,是以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某方面的自由和權利為前提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一經設定,出入境邊防檢查行政相對人在涉邊檢領域的自由活動將會被普遍禁止,只有邊防檢查機關才享有對本領域內相關出入境活動解除禁止的特權。如果對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置得當,可以達到促進對外交往、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反之,如果對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置不當,既可能對邊防檢查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也可能對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嚴密監管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權,既可以控制邊檢機關行政許可權的恣意擴張,又可以有效地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三)完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制度是解決當前邊防檢查行政許可領域存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當前,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過程中存在著一些瑕疵。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邊防檢查中央事權的屬性,設定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依據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但在實踐中,一些部門規章以下的規范性文件也成為了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的依據。因此,需要不斷優化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制度,增強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保障國家法制的統一。
二、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應遵循的原則
對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進行規范,使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有章可循,必須明確設定原則。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應當遵循的原則,某些是屬于與其他行政機關所共有的設定原則,某些則是屬于邊防檢查行政許可領域內所特有的設定原則。
(一)科學設定原則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是有權機關對出入境秩序的設計和調整,《行政許可法》要求設定行政許可必須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必須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這實際上是對科學設定原則的肯定。對于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范圍、條件和標準、程序等事項的規定,應當根據“控制危險”和“市場機制優先”兩個原則,對邊防檢查每項行政許可的必要性進行認真調研。
(二)秩序保障原則行政許可設定是國家維護社會秩序,有效利用資源和促進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出入境邊防檢查領域設定行政許可是維護良好的出入境秩序、保障快速通關和保衛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邊防檢查行政許可對各種證照頒發條件的設置都是為了防止不合格的主體、不合格的行為在一些關系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場合出現。例如登陸證即是對外國人的臨時入境做出限制的許可,它對外國人的臨時入境行為進行了規范和管控,也對港口口岸周邊地區的安全穩定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比例原則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既要保證邊檢機關對特定行業、人員活動的監管,實現行政管理的目標,又不能過度干涉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和自由。因此,在設定行政許可時必須兼顧邊防檢查行政管理的實際需要和維護相對人合法權益兩方面的要求,在決定是否設定行政許可、設定何種許可時應當選擇對相對人權益損害最小的,不得以過度損害相對人權益的方式來實現行政管理的目標。(四)對等原則對等原則是外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主管機關采取了限制或減損個別國家公民正當入出境權益的不平等措施,內國有權對相應的外國人采取相同或相似的措施。對等原則的理論基礎是國家平等原則。邊防檢查工作具有涉外性,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申請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外國人。為了保護我國公民在國外的正當權益,維護我國國家尊嚴,在對外國人的設立行政許可事項時,應考慮到對等原則。
三、合理調整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的事項
如何合理確定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范圍,事關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初衷的實現。如果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范圍過窄,則不利于國家對出入境秩序的有效管控,難以實現維護社會穩定的目標;如果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范圍過寬,則會限制出入境活動主體的自由,難以調動行政相對人參與正常的對外交流的積極性。
(一)現存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事項根據現行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的決定等有關規定,邊防檢查行政許可主要有以下六類:第一,外國人過境離開機場停留許可。第二,船員及其隨行家屬登陸住宿許可。第三,槍支(彈藥)出入境攜運許可。第四,登外輪許可。第五,搭靠外輪許可。第六,臨時入境許可。
(二)需依法設立的邊防檢查行政許可事項結合邊防檢查的工作實踐,部分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盡管也缺少法律依據,但卻現實地存在著,而且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1.口岸限定區域準入許可所謂口岸限定區域,是指為了滿足出入境邊防檢查工作的需要,邊檢機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經商議相關口岸管理運營部門,在國家開放口岸所劃定的一定區域,它是邊檢機關對口岸實施管理、維護出入境秩序的主要場所。《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草案現已公布,邊檢機關對口岸限定區域進行管理的法律淵源即將從行政法規上升至法律。邊檢機關對口岸限定區域的準入許可進行審批與發放,當然說明其屬于行政機關;而邊防檢查行政相對人從事特定的口岸出入境活動、進出口岸限定區域則是需申請批準的行為。發放口岸限定區域準入許可證件,是一種具體的外部行政行為,符合《行政許可法》所規定的行政許可的要件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頒布實施以后,國務院可先以決定的形式設定口岸限定區域準入許可,待立法時機成熟時,再以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形式設定口岸限定區域準入許可。
2.外輪資格許可《行政許可法》第12條第(三)項規定了“提供公共服務并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外輪是服務口岸通關和對外交流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其行業本身具有涉外性、專業性和特殊性,其特殊的資質需要由邊防檢查站來認可。同時,外輪是聯系外籍船舶和邊防檢查機關的紐帶,其溝通協調作用發揮的好與壞,對港口口岸邊防檢查工作的有效開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外輪單位和人員從事邊防檢查相關手續申辦工作設立許可,規范外輪的行業標準,加強對外輪單位和人員的管控,有利于提高行業服務水平,維護正常的港口口岸出入境秩序,服務經濟發展。
四、建立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程序的控制機制
《行政許可法》對行政許可的設定程序進行了重點關注,并對行政許可設定的程序進行了規定。對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設定程序予以規制,有利于保證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的正確性和合理性。
(一)建立聽證會、論證會制度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地方行政規章草案,擬設定行政許可的,有關起草機關應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果在設定邊防檢查行政許可時,通過召開聽證會、論證會,或者通過在互聯網、媒體上“開門納諫”,使廣大行政相對人的意愿能夠充分反映上來。在此基礎上,加強對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的合理性論證,提高邊防檢查行政許可設定的科學性。
(二)建立說明理由制度建立說明理由制度,符合行政程序法律的要求。在設定邊防檢查行政許可時,由起草單位公開向社會上的廣大群眾特別是行政相對人說明設定某項邊防檢查行政許可的適法性和必要性,收集社會輿論的反饋意見,特別是應當尊重邊檢行政相對人的合理訴求。設定邊檢行政許可的理由只有經過充分說明,才能贏得相對人的支持,為邊檢機關順利實施行政許可開辟道路。
“行政執法監督,是指負有監督職責的國家機關及有監督權的媒體、社會公眾對于行政執法主體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規范進行監察和督促,并對違法行為予以糾正的活動。”[1]
而關于檔案行政執法監督,檔案界并無完全統一的界說。有學者認為:“所謂檔案執法監督,是指對檔案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所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及依法對違反檔案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它既包括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對管轄區域內的檔案館和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公民貫徹實施檔案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以及依法對違反檔案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也包括權力機關、司法機關、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察機關、黨團組織、社會團體、新聞輿論和人民群眾依法對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是否符合檔案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體制改革進行的監督檢查;還包括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人大、政協、軍隊、法院、檢察院系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各部門以及其他部門的檔案機構對本系統或者所屬單位的檔案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2]
也有學者認為:“檔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是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為了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能,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民是否遵守檔案法律、法規,執行檔案行政決定和命令,維護國家檔案的完整、安全與有效利用的情況而實施的監督和檢查,以及其他有關機關和人民群眾對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執法人員是否依法行政進行的監督。顯然,檔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含義包括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所聘任的檔案執法人員以主動者的身份和地位對檔案工作進行的督促和檢查活動。二是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執法人員接受其他有關機關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以檢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執法人員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有執法違法行為,它包括權力機關的監督、政府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人民群眾監督以及下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接受上級的監督等內容。兩者合二為一,籠統稱之為‘檔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3]
還有學者認為:“檔案行政執法監督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監督。對抽象檔案行政行為的監督。是指對除檔案法律、法規以外的其他檔案規范性文件的行政行為的審查。近年來,隨著檔案工作法制化進程的推進,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檔案規范性文件,并發揮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為防止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內容與國家檔案法律、法規性文件不統一,甚至相抵觸的現象,檔案行政執法監督部門應加強對這類文件的審查。對具體檔案行政行為的監督。具體檔案行政行為即執行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的主要職能就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作出具體檔案行政行為。具體檔案行政行為不當,會引起行政糾紛,導致復議、訴訟和賠償,因此,在加強對抽象檔案行政行為監督的同時,必須加強對具體檔案行政行為的監督,兩者相輔相成,才能真正發揮檔案行政執法監督的作用。”[4]
上述幾種觀點,都將“檔案行政執法”和“對檔案行政執法監督”兩個方面歸于“檔案行政執法監督”的范疇。個人認為,這種認識不夠準確。檔案行政執法監督,是指負有監督職責的國家機關及有監督權的媒體、社會公眾對于檔案行政執法主體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規范進行監察和督促并對違法行為予以糾正的活動。這種“監督”并不是我們常用的、一般意義上的“檔案行政執法”活動,而是對“檔案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
檔案行政執法監督的方式可以分為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兩種。檔案行政執法的內部監督,就是對執法權的內部制約和監督。包括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對下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內部的相互監督、下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對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三種形式。外部監督包括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
2檔案行政執法監督現存的問題
2.1內部監督有名無實。主要表現在檔案行政執法部門對同級部門的依法行政情況失于監督,比如,對檔案館接收檔案時間、時限、標準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檔案館是否按期開放檔案,檔案鑒定,提前或延后開放檔案是否向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請求,對下一級檔案館提前或延后開放檔案請求是否給予審批等方面。一些檔案行政執法部門只重視抓對其他單位及社會單位檔案執法情況的督促檢查,忽視對自身檔案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有些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領導還有本位主義思想,對本單位檔案行政執法中出現的問題不是捂住,就是蓋住,推脫應當承擔的責任。對檔案行政執法中發生的爭議,由行政執法部門自己判別,對與不對,是否符合辦案程序,均由辦案者自己說了算。這種自己管理自己行為、自己監督自己工作、自己判別自己對錯、自己糾正自己問題的檔案行政執法內部監督機制,基本沒有作用。
2.2人大監督薄弱。人大的監督相對于其他監督而言,是最具權威性、效力最高的監督。但是,由于對人大監督的內容、程序沒有作出明確、詳細的規定,因此,不少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在檔案行政執法中,往往喜歡與同級人大一起進行。這樣做,一方面使檔案行政執法主體發生了錯位,將本應由檔案行政執法機關進行的檔案執法工作,轉移給人大;另一方面,將人大本應該對檔案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變成了人大參與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對所轄區域內檔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
2.3司法監督空置。司法監督空置,一是指司法監督機構對檔案行政執法行為沒有具體的監督內容,沒有將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行為納入其監督的范圍,二是檔案行政管理機關沒有接受司法機關監督的意識與準備。
2.4輿論監督作用有限。在我國,由于檔案工作的相對滯后性,傳媒對檔案工作與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活動關注度相對較低,且檔案部門更是擔心輿論監督的報道,對本來就“難做”的工作造成影響,傳媒對檔案工作,包括對檔案行政執法的報道,多以正面報道為主。這種情形下的輿論監督及作用非常有限,給檔案執法機關帶來的影響和壓力也十分有限。
2.5社會與公眾監督乏力。就社會與公眾對檔案行政行為的監督而言,由于社會及廣大群眾的檔案意識相對淡薄,監督意識不強,法律素質不高,他們或不知道有權監督,可以監督,或不想監督,不愿監督,或不敢監督,不會監督。又由于對檔案行政執法監督的渠道并不順暢,有些群眾因個人問題到同級或越級檔案行政部門投訴,得不到認真受理,或處理不及時,使他們失去了對檔案行政執法行為監督的信心。
3檔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重點
3.1劃分層級職能,完善內部監督。鑒于實際工作中,同級內部監督不好操作,執行起來困難重重。從可操作的層面考慮,明確劃分各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不同的行政執法監督權限,將對某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執法監督,交由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實施,即由上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對下一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及所屬部門的依法行政情況進行監督。雖然說,上述內容,在理論上要求了,制度上設計了,但許多單位并沒有真正去執行、去實施、去落實。分級負責,完善內部監督,關鍵還在落實上。
3.2明確執法主體,突出人大監督。在檔案行政執法工作中,必須明確不同的執法主體及其職能。檔案行政執法的主體是各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而非各級人大。人大不應參加,至少不應過多地參加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日常的行政執法活動。人大的任務是對檔案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行政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檔案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過程、程序、內容、方式和結果進行監督。人大執法監督的對象,是檔案行政執法的主體——檔案局,而非檔案行政管理的相對人。從這角度講,各級人大如參加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組織的檔案行政執法檢查,應該監督的是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執法活動本身主體、手段、程序、依據等是否合法。
3.3嚴格依法行政,強化司法監督。行政訴訟法明確規定: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如果發現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有權予以撤銷。并且判令行政機關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同時規定:人民檢察院如果發現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時,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但是,法院、檢察院對檔案行政執法情況知之不多,有些人根本不知道還有一部《檔案法》,司法機關對檔案行政執法的監督勢必受到很大的制約。檔案行政管理機關要主動與司法機關聯系,宣傳《檔案法》,并請教司法監督的內容、方式、手段,共同將司法監督引入檔案行政執法中并強化之。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總結
近年來,嚴格落實法治工作相關要求,深入推進氣象法治建設,認真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確保執法過程公平公正公開,推動氣象部門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工作落實情況
(一)嚴格實施執法公示制。一是強化事前公開。梳理完善了市氣象局權責清單,明確了職責、權責、依據、程序等內容。制作了行政執法流程圖并及時公示。重點圍繞“雙隨機、一公開”,推動行政執法工作深入開展,每年年初制定隨機抽查聯合檢查計劃和隨機抽查檢查計劃,建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等,明確抽查內容和方式,通過統一平臺向社會公布。二是強化事中公開。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工作要求,在執法活動中主動出具行政文書,并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三是強化事后公開。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相關單位,按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及時將結果進行公示。
(二)積極推進執法全過程記錄制。重點采用文字記錄、手機照片、執法記錄儀錄像等方式,對行政執法行為進行全程記錄并歸檔,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好現場檢查筆錄記錄工作。
(三)開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全面落實法制審核工作,成立并及時調整市局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重大執法決定先經法制審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請領導再次審核后下達決定。同時,對重大復雜疑難法律事務,多方征求法律顧問、市司法局等相關意見建議再下達決定。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三項制度的內容還不夠完善。二是在實施三項制度上不夠規范,執法全過程記錄方面資料的記錄、保管等還有所欠缺。三是執法公示方式和渠道略顯單一。四是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方面,缺乏相應培訓,法制審核人員法律專業知識不強,法律素養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