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鄉村振興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政策研究、實踐創新、理論闡釋、學術研討、安徽實踐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標題層次標題層次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標題層次劃分一般不超過4級。一級標題為1,二級標題為1.1,三級標題為1.1.1,四級標題為1.1.1.1。
2、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3、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4、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5、圖表每幅圖、表應有簡明的題目,題目需雙語呈現。合理安排表的縱、橫標目,清楚表達數據的含義;表內數據同一指標保留的小數位數相同。
6、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姓名,性別,籍貫,單位全稱職稱(或職務),電話號碼。
7、參考文獻以著者姓氏的拼音為序,均另起一行排列。本刊參考文獻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15)處理。
8、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9、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10、來稿應遵守學術規范,保證原創性、科學性;無涉違法違紀現象;作者署名須無爭議。本刊不接受在其他報刊雜志、專著、論文集等公開出版物上已發過的文章。
安徽鄉村振興研究雜志是由安徽行政學院主管,安徽行政學院主辦的省級期刊,影響因子為:1.06。順應社會的發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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